遗嘱及遗产承办
我们可以协助客户草拟遗嘱,并为争议性及非争议性的遗产承办事宜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以及清晰和务实的法律意见。
遗嘱
我们的团队细心倾听,能就财产规划及遗嘱准备提供法律意见,确保客户的遗嘱能准确且谨慎地反映其个人意愿。
遗产承办及管理
我们可以在遗产管理方面提供法律意见,从申请承办书到解决遗产纠纷或遗产管理事宜,协助客户按法律分配及处理资产。
持久授权书(EPA)
我们可以协助客户准备持久授权书,反映您的具体偏好和优先事项,以在精神上无能力行事的情况下保护您的财务事务。
根据《精神健康条例》(MHO)的申请
我们可以为客户提供针对(香港法例第136章)《精神健康条例》的法律意见及协助。
监护申请
我们可以协助客户根据《精神健康条例》为精神上无行为能力的人士申请监护令,以照顾其个人及福祉。
我们的服务包括:
- 就根据《精神健康条例》申请监护的法律要求向家庭提供法律意见;
- 协助准备及提交至监护委员会的申请;
- 代表客户参加监护委员会聆讯,处理反对或纠纷;
- 就被委任监护人的角色、责任及限制提供法律意见。
财产及财务事务的委员会申请
当精神上无行为能力者(MIP)无法管理其财务事务时,可由原讼法庭委任一个委员会代表其行事,确保其资产能以负责任的方式进行管理,并符合其最佳利益。
我们的服务包括:
- 就《精神健康条例》下委员会的资格及职责提供法律意见;
- 协助准备及提交至原讼法庭的委员会委任申请;
- 代表客户参与法庭程序以确保委员会的委任;
- 就管理MIP的财产及财务提供法律意见,包括报告及会计责任遵守。
紧急申请
根据《精神健康条例》,可提出紧急申请。
我们的服务包括:
- 就紧急申请的法律依据提供法律意见;
- 准备及提交紧急申请以保障MIP的利益;
- 代表客户参与紧急法庭或监护委员会聆讯及程序。
纠纷及挑战
在监护或委员会申请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纠纷,例如家庭成员之间的分歧或监护人或委员会在《精神健康条例》下适当性的挑战。
我们的服务包括:
- 就监护或委员会申请相关的纠纷提供法律意见;
- 代表客户参与解决分歧或反对委任的程序;
- 就监护人或委员会的罢免或更换提供法律意见(如有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