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軍浩律師

楊軍浩律師

合夥人

學術資格

  • 英國謝菲爾德大學法律學士 (2007)
  • 香港大學法學專業證書(優秀)(2008)
  • 香港大學法學碩士(仲裁及排解爭端法)(2020)

認許之法域(認許年份)

  • 香港 (2010)

其他專業資格

  • 英國特許仲裁員學會資深會員(FCIArb)
  • 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認可綜合調解員
  • 香港婚姻監禮人

執業領域

  • 楊律師專門處理商業訴訟、仲裁案件、公司糾紛、商業欺詐和調查、商業犯罪、監管調查、具爭議性的遺產訴訟、土地和信託相關的索賠、僱傭糾紛、誹謗、司法覆核、一般和金融服務糾紛、破產及公司清盤、銀行和借貸事宜、逆權侵佔、緊急禁制令申請、其他合同、商品銷售、服務提供之糾紛及行政上訴案件等,並就相關法律事宜具豐富經驗。
  • 楊律師曾代表之客戶包括個人、名人、當地媒體、主要銀行和金融機構、法定機構、跨國公司、商業和服務機構及上市公司等。楊律師曾代表本地及海外客戶處理涉及本地及其他司法管轄權的訴訟案件,如代表在內地和其他司法管轄區(包括馬來西亞,新加坡,以色列,比利時,荷蘭,波蘭及美國等地)的客戶。楊律師曾處理之案件涉及英屬維爾京群島展開的衍生訴訟和訴訟、代表杜拜(迪拜)和瑞士的主要銀行在香港提出索償及申請禁制令、代表位於印度的主要投資者在香港追討權益及損失,代表處理在越南的重大投資建設項目衍生的買賣糾紛,代表處理在英國及澳大利亞等地與資產及信託有關的跨國訴訟等。
  • 楊律師在獲得香港大學法學碩士(仲裁及排解爭端法)學位的專業認證期間接受了仲裁、談判、調解和爭議解決方面的培訓,並就有關方面進行學術研究。

執業範圍、經驗和語言

  • 仲裁及商事訴訟
    代表處理與國際貿易、商業、合同、私人建築糾紛相關之仲裁案件。
  • 提供關於仲裁協議的適當性和可執行性、仲裁庭的組成、仲裁裁決的可執行性、轉介仲裁及擱置法律程序的命令申請、尋求香港法庭之救濟以輔助仲裁程序等事項之法律意見。
  • 提供關於仲裁、調解和其他可替代訴訟的爭議解決方案之法律意見。
  • 在涉及商業事務、證券、公司治理及公司董事或股東糾紛的商業訴訟案件中代表當事人。
  • 在香港展開衍生訴訟就公司董事之不當轉移公司資產、轉移商業機會和違反董事誠信職責等行為代表公司的其他董事和股東作出申索及為有關反申索提出抗辯、並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作出其他申請及濟助。
  • 在香港申請執行香港、內地或海外法庭作出之判決,包括根據《公司(清盤和雜項條文)條例》(第32章)提出公司清盤呈請和相關申請。
  • 向香港法庭申請臨時禁制令(包括資產凍結令及/或非當事人的資產凍結令)或就有關禁制令申請提出抗辯或更改命令的申請。
  • 在涉及消費者權益和保障之案件就不良營商手法及不合情理合約條款等事宜代表當事人。
  • 刑事及監管事項
    代表處理證監會之調查或訴訟案件,就有關監管事項(包括但不限於涉及內幕交易或虛假交易等市場失當行為的指控)提供法律意見。
  • 在涉及欺詐商業犯罪的案件中代表當事人。
  • 代表涉及商業犯罪、刑事偵查和起訴的案件的當事人。
  • 有爭議的遺囑事宜
    就遺囑的有效性、遺產執行人的任命、遺囑認證及管理事宜上的爭議代表遺產執行人或受益人及提供法律意見。
  • 在根據香港法例第481條《繼承(供養家庭和受養人)條例》作出的申索為有關當事人提供法律意見及抗辯。
  • 土地和財產訴訟
    處理有關土地(包括住宅、商業單位或建築物公共部分及土地)及/或財產就歸復信託或共同意向推定信託或實質擁有權等法律問題之糾紛或訴訟。
  • 處理逆權侵佔案件。
  • 處理涉及香港土地發展項目或重建項目的訴訟事宜。
  • 處理強制售賣物業事宜。
  • 處理土地收回和重建發展事宜。
  • 處理租賃事宜及糾紛。
  • 處理樓宇管理事宜及糾紛。
  • 代表屋苑業主立案法團及物業管理公司。
  • 司法覆核及行政上訴
    在司法覆核許可申請、上訴許可申請及實質聆訊代表處理案件。
  • 在涉及濫用公共房屋及以現行離婚政策為由終止公共房屋租賃之決定的司法覆核案件中代表一法定機構處理案件及提出答辯。
  • 在涉及香港中醫註冊和註冊中成藥事宜的司法覆核案件中代表一法定機構處理案件及提出答辯。
  • 在涉及個人資料問題和保安許可證問題的行政上訴中代表有關當時人或法定機構處理案件及提出答辯。
  • 說流利中文(廣東話和普通話)和英文。
專業團隊 執業範圍 專題·視角 就業機會 聯絡本行
E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