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仲裁、調解及解決爭議服務

民事訴訟

我們的民事訴訟團隊處理各類糾紛,包括合約爭議、侵權索賠(如誹謗及疏忽)、物業糾紛、信託及受託人責任問題,以及涉及公共機構的司法覆核案件。

我們明白訴訟可能會為客戶帶來困擾及高昂成本,因此我們專注於在保護客戶利益的同時,減少訴訟程序有可能帶來的影響。在情況許可下,我們致力於通過調解及其他替代爭議解決方法和平解決糾紛。但在需要展開訴訟程序時,我們提供強而有力且高效的法律服務,積極捍衛客戶的權利並可應對複雜的法律挑戰。

仲裁

我們的仲裁業務旨在以精準與洞察力處理高風險及複雜的案件。無論是代表客戶處理香港、中國內地(尤其是大灣區)或國際上的仲裁案件,在仲裁過程的每個階段,我們均可提供法律服務及支持。

我們在處理香港國際仲裁中心(HKIAC)、國際商會(ICC)等機構框架下的仲裁,以及臨時仲裁安排方面擁有豐富經驗,能為本地及跨境糾紛提供專業服務。

我們的服務包括:

  • 起草仲裁條款及提供法律意見: 設計有效的仲裁條款以保障您的利益。
  • 啟動仲裁程序: 指導客戶提交仲裁通知及回應索賠。
  • 仲裁過程中的代理: 準備提交仲裁庭的陳詞、證據及論點。
  • 臨時措施及訴訟支持: 取得禁制令或資產保全令以保護您的立場。
  • 執行或挑戰仲裁裁決: 協助在不同司法管轄區認可、執行或撤銷仲裁裁決。

刑事案件及監管調查

我們經驗豐富的律師團隊能夠為涉及刑事案件及監管調查事務的個人及公司客戶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務,會以謹慎的方式處理您的案件,並確保客戶的權利得以保障。

我們的服務包括:

  • 商業罪行: 欺詐、貪污、洗錢、內幕交易等。
  • 監管調查及檢控: 涉及廉政公署(ICAC)、證監會(SFC)、香港海關及香港警察的案件。
  • 一般刑事罪行: 盜竊、襲擊、毒品相關罪行、交通違規等。

勞資糾紛

我們的僱傭法律業務律師團隊為僱主及僱員提供量身定制的法律解決方案,並以專業及敏銳的方式處理糾紛。

在代表僱主的相關事務上,我們專注於減少僱主的困擾及保障僱主的業務利益。我們可協助處理不公平解僱索賠、違反合約、工作場所騷擾及裁員問題,並協助草擬符合香港勞工法的僱傭政策及合約。

在代表僱員事宜上,我們提供有關不當解僱、欠薪、騷擾及歧視的法律意見,幫助僱員了解權利,並通過談判、調解或訴訟實現公平結果。

婚姻及家庭糾紛

我們的婚姻及家庭法律業務律師團隊提供具有同情心、謹慎且專業的法律意見,幫助客戶處理有關敏感問題。

我們的服務包括:

  • 離婚及分居程序(爭議性及非爭議性);
  • 子女撫養權及探視安排;
  • 財務及財產分配;
  • 配偶及子女贍養費索賠。

信託、遺產及物業訴訟

我們提供全面的法律意見及代理,協助客戶應對有關複雜問題。

我們的服務包括:

  • 爭議遺囑(如因不當影響或缺乏能力提出的索賠);
  • 遺產管理糾紛;
  • 違反信託或受託人責任問題;
  • 土地及物業糾紛(如所有權、共同擁有權利及邊界問題)。

常見問題

本行處理的案件包括:公司及商業糾紛、合約糾紛、監管及市場失當行為、銀行及債務追討、人身傷亡、勞資糾紛、婚姻及家事法案件、刑事案件、土地及物業糾紛、信託、遺囑爭議、遺產認證及管理等。

訴訟是一個透過法院處理爭議的法律程序。審訊一般以公開形式進行。訴訟各方會按照適用法律及規則陳述各自的案情。法官會在審訊或聆訊後作出判決。在一般情況下,訴訟各方可以就(終審法院以下的)法院判決提出上訴。

仲裁是一種另類解決爭議的模式。仲裁各方可按照仲裁協議提交爭議予仲裁庭審議。仲裁庭可由一名或三名仲裁員組成。仲裁庭可作出最終及具約束力的裁決。在法院的許可下,仲裁庭的裁決可被視為由法院作出之判決執行。仲裁的過程保密且較有彈性。在大部分情況下,仲裁各方不能就仲裁庭的裁決提出上訴。

調解是另一種解決爭議的模式。爭議各方會將爭議交由一位調解員處理,並由該調解員擔任協調角色,嘗試協助各方達成和解方案。調解員不會在調解期間就案情作出任何判斷或裁定。雙方可同意將調解期間達成的和解協議條款納入為一個由法院或仲裁庭作出之判決或裁決,以便執行有關和解協議條款。

爭議各方在任何時候均可以考慮進行調解。由於在調解進行期間所披露的資訊是保密和受法律特權保護的,爭議各方不能在其後的法律程序披露或援引有關資訊為證據。一般來說,透過調解解決爭議較合乎經濟原則,並且調解可容許各方透過有創意的方案友好地達成協議。

你可以儘早搜集有關證據。一般而言,你(或你的法律代表)可以先發出一封訴訟前的索求信列明申索。其後,你可以在有法律代表或無法律代表的情況下展開法律訴訟。法律訴訟涉及法律影響和後果,你可以先向律師尋求法律意見。

訴訟時限視乎有關申索的性質及案件情況。舉例,一般合約申索有6年法訂時效。

小額錢債審裁處:                                   申索金額高達港幣$75,000的案件

區域法院:                                               申索金額高達港幣$3,000,000的案件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                              申索金額超過港幣$3,000,000(及其他)的案件

土地審裁處:                                           涉及土地及物業管理的案件

勞資審裁處:                                           勞資雙方的金錢糾紛

家事法庭:                                               離婚及相關的家事/婚姻訴訟事宜

可以。在情況許可下,你可以隨時與對方協商和解。你可以先就有關法律權益及所需的和解協議條款諮詢律師。

原告人可以透過一份原訟法院文件(如傳訊令狀)展開訴訟。該文件必須有效地送達予被告人。被告人其後14天內需向法院存檔送達確認書表明會否就法律行動進行抗辯。其後的法律程序會按法院規則及/或由法院命令訂明。

有關法律程序所需的時間受多種不同因素所限,如案件的複雜程度、案件的進度、訴訟各方的協商等。

在某些案件,你有可能需要聘請大律師及/或專家。你可以向律師尋求法律意見。

你應該儘快尋求法律意見及/或行事。在法律訴訟中,你需要採取各種有時限的行動。延誤可能會影響你的法律權利和地位,並且可能導致法院向你作出判決。

訴訟所牽涉的法律訟費包括: 事務律師的費用及開支,如大律師費用、專家費用、存檔及查冊費用等。

仲裁案件所牽涉的法律訟費另包括: 仲裁庭的費用、行政費、及租用場地和設備的費用等。

事務律師的費用一般是按時收費。在大部分的訴訟或仲裁案中,估算實際所需的法律費用是一件困難的事,因為所需的費用要視乎不同的因素。例如,案件的性質、所牽涉的議題之複雜程度、所需的工作、案件的發展、各方的抗衡、協商及和解(如有)、有關指示、法院/審裁處的命令等。

除非法院判決或仲裁庭裁決另有指示,否則各方需先自行負責各自的法律費用。在頒布各方的訟費方面,法院或仲裁庭一般有酌情權。視乎不同的因素,一般情況下,訟費視乎訴訟結果而定(即勝方可以向敗方追討訟費)。例如,案件的實質結果、法院/審裁處的判決、各方的行為、有否曾經進行過任何和解協商或提出過任何和解要約等。

法院或仲裁庭一般有酌情權。勝訴方一般可以向對方追討法律費用。如未能就訟費達成協議,訟費一般會按訴訟各方對評基準評定,而且不會是實際支付的法律費用的全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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