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ICCA)的年度大会于2024年5月5日至8日在香港举行,有关会议巩固了香港在国际仲裁界别的枢纽地位。 大会汇聚了来自70多个司法管辖区、超过1,300位在国际仲裁领域中的顶尖专家,展示了香港作为顶级国际仲裁中心的优势,且突显了香港持续发展国际仲裁领域的决心。
香港在仲裁领域的核心优势
高效:香港具有完善的法律体系、仲裁庭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及法院的支持,这般特质均能确保争议能及时得到解决。这一点在分秒必争的国际商务领域尤为关键,因为任何延误都可能导致重大的财务和声誉损失。
可执行性:作为《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的缔约方,香港具备可靠的法律框架,确保仲裁裁决能在本地乃至全球执行,这一点给予当事人在香港透过仲裁解决争议的信心。
公正性与中立性: 香港作为一个国际金融中心,拥有完善的司法体系以及公正中立的声誉,使其成为全球各方解决争议的理想地。这种中立性,结合香港语言和多元文化环境,可确保所有仲裁参与方都能感到得到公平对待。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新规则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最近颁布了《2024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机构仲裁规则》,规则于2024年6月1日生效。新规则订立了一个新框架,修订了仲裁庭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权力,旨在提高仲裁程序的效率和完整性。
香港法院对仲裁的支持
在2023年,香港终审法院在C v D [2023] HKCFA 16一案中作出了具有意义的判决,明确区分了可受理性与管辖权的法律问题。法院认定,不遵守仲裁的前置条件属于仲裁庭可裁决有关可受理性的问题,从而限制了法院可干预仲裁程序的条件因素。
在最近的CNG v G [2024] HKCFI 575一案中,香港原讼法庭驳回了一宗以缺乏正当程序为由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重申了仲裁作为双方同意、自愿且具有最终约束力的争议解决机制的基本原则。法院强调,仲裁庭明显处于管理自身程序的最佳位置,香港法院不仅应尊重仲裁庭的自主权,更应允许仲裁庭自由行使其案件管理的权力。
在较为近期的Re Simplicity & Vogue Retailing (HK) Co Ltd [2024] HKCA 299 以及 Re Shandong Chenming Paper Holdings Ltd [2024] HKCA 352 的案例中,香港上诉法院裁定,除非存在极为特殊的情况,否则当相关仲裁协议涉及债务时,香港法院应拒绝受理清盘或破产呈请,有关案例再次体现香港法院对仲裁庭管辖权的尊重。
另外,在G v N [2024] HKCFI 721 一案中,香港原讼法庭驳回了对仲裁庭所作出的临时命令的反对,该命令禁止在中国内地对非仲裁协议方提出诉讼。香港法院在处理该案时就仲裁裁决的实质问题(可基于有限的理由提出挑战)与仲裁庭就程序上酌情作出的临时命令(不可受法院干预或质疑)作出了定义和分析。
在 X and YCo v ZCo [2024] HKCFI 695 一案中,香港原讼法庭就以未处理关键争议为由撤销裁决提供了指引。香港法院在该案中驳回了撤销裁决的相关挑战,理由为有关争议未曾在仲裁程序中向仲裁庭提交和陈述,从而厘清了当事人及其法律代表在仲裁程序中提出适当陈述的责任。
充分利用香港在国际仲裁方面的优势
总括而言,香港的地理位置优势使其成为解决跨境争议的理想地。香港的语言及多元文化环境、卓越的仲裁机构,以及香港法院提供的明确指引和其支持仲裁的态度,为香港营造了一个有利国际仲裁的法律环境。
随着全球商业环境日益复杂,高效可靠的争议解决机制变得越来越重要。香港作为领先全球的仲裁中心之一,凭借其效率、可执行性和公正性的优势,以及最近成功举办ICCA 2024年度大会所彰显的国际地位,使其成为企业和个人方面在解决争议时具吸引力的选择。
当事人在选择香港作为仲裁地可以确信其争议将得到及时、公平且可执行的裁决,使其可以专注于业务的发展和成功。随着香港不断巩固其于国际仲裁的地位,其在解决国际争议的领域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我们的专业服务
我们的争议解决律师团队在香港处理复杂的商业诉讼和仲裁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擅长就仲裁的各个方面提供法律意见,包括草拟仲裁条款、开展仲裁程序、处理仲裁案件,以及执行仲裁裁决。本行以解决问题和追求成本效益为导向,致力为当事人提供务实高效的法律支持,从而为当事人达到其需求。